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应新设机构调查北韩人权
韩国媒体 《朝鲜日报》 2月7日 消息,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应新设机构调查北韩人权 联合国北韩人权特别报告员达鲁斯曼当地时间5日表示,有必要在联合国内设置特别调查机构(联合国北韩调查委员会:COI),以有组织地广泛地调查证实北韩践踏人权的实际情况。 达鲁斯曼是前印度尼西亚总检察长,他当天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说:“对2004年以后北韩人权相关记录进行分析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彻底的调查以证实北韩政权和个人的责任。”这次他对22份特别报告和联合国作出的16项决议等8年来联合国有关北韩人权的文件进行了分析。他还把北韩的反人权行为分类为政治犯收容所、通过食品控制居民、刑讯、限制居民迁移自由等九个部分进行了分析。 达鲁斯曼说,为追查北韩非人道犯罪行为的责任,要求联合国设置有一定力量的调查机构,由联合国层面对北韩人权问题采取措施。 据路透社报道,他的这份报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以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就北韩人权问题向国际刑事法院起诉时的法律根据。 北韩驻日内瓦代表处就这份报告指出,这是对朝鲜的政治对立和阴谋的产物。北韩驻日内瓦大使徐世平说:“达鲁斯曼是个政治人物,是美国、日本和欧盟等的傀儡。”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计划下月中旬举行北韩人权情况报告会,届时达鲁斯曼将出席会议。 ‘)}
韩高官:北韩再核试或招来军事制裁
韩国媒体 《朝鲜日报》 1月30日 消息,韩高官:北韩再核试或招来军事制裁 韩国政府高层官员29日表示,如果北韩强行进行第三次核试验,联合国安理会就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关于经济及军事措施的规定,进一步提出制裁北韩的决议案,向北韩施加压力。该人士当天说,如果北韩无视联合国决议,进行第三次核试,就按照联合国宪章中制裁力度最强的第七章,寻求进一步制裁的方案。 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经济制裁)及第四十二条(军事制裁)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其中,第42条规定,安理会如认为第41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须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2006年10月北韩进行第一次核试验后,安理会通过了第1718号制裁决议案。当时就明确提到《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写明“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41条通过该决议案。” 因此,将于下月担任联合国轮值主席国的韩国政府正在研究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起草最强而有力的决议案。 ‘)}
北韩暗示第三次核试 韩接管委强烈谴责
韩国媒体 《朝鲜日报》 1月24日 消息,“北韩暗示第三次核试 韩接管委强烈谴责” 北韩外务省23日发表声明说,我方将采取行动,扩大和加强自卫的军事力量,包括核威慑力的任意物理应对措施,以暗示进行第三次核试验的可能性。联合国安理会当天凌晨就北韩去年12月12日发射远程火箭一致通过第2087号制裁决议后,北韩做出了上述反应。 声明还说:“美国采取敌视朝鲜的政策,终结了朝鲜半岛的无核化进程。今后或许会有旨在保证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的对话,但是不会再有讨论无核化的对话。” 对此,韩国外交部发言人赵泰永表示:“极其遗憾。北韩应该聆听联合国一致通过的决议。” 韩国候任总统朴槿惠的职务接管委员会发言人尹昶重当天上午举行记者会时表示:“强烈敦促北韩不要采取实施第三次核试验等进一步恶化局势的措施。”尹昶重还表示,已经向候任总统朴槿惠汇报了此事。 考虑到接管委一直很低调,极少对悬案发表立场,此次表态已属破例。 接管委的上述立场应该是体现了朴槿惠的想法。接管委相关人士说:“对威胁到韩国乃至东北亚安全的北韩核试验,候任总统朴槿惠持有极其负面的看法。”虽然朴槿惠很希望重启南北首脑会谈,但是如果北韩强行实施核试验,短期内势必无法同意举行会谈。 另外,就北韩为核试验做准备的动向,韩国政府消息人士说:“据我们掌握的情报,北韩只要用混凝土将咸镜北道吉州郡丰溪里万塔山(海拔2200米)核试验场的入口封住,就完成核试验的准备。估计,北韩封住入口约需要几天时间。” 韩国情报部门表示,北韩实施第三次核试验的地点很可能是位于万塔山山腰的2、3号水平巷道中的一个,目前正在密切监视。 韩国军方表示,北韩的第一和第二次核试验使用的是钚弹,但是第三次核试验很可能会是使用高浓缩铀(HEU)的铀弹。 ‘)}
联合国将讨论成立北韩人权调查委员会
韩国媒体 《朝鲜日报》 1月23日 消息,“联合国将讨论成立北韩人权调查委员会” 国际社会对北韩人权问题的关注已开始落实到具体行动。据悉,联合国将讨论成立北韩人权真相调查委员会(COI•Commission of Inquiry)。 首尔外交消息人士22日说:“过去10年里,北韩一直忽视改善人权的要求,对此联合国内部主张应该采取措施的呼声高涨。下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可能具体讨论成立调查北韩人权问题的COI机构。” 一旦成立COI,以前一直由北韩人权特别报告员一个人负责的北韩人权问题就有望得到有系统和深入的调查。而且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简称“人权高专办”)将安排相当充足的预算和数十名人员。 据悉,每年主导北韩人权决议案的欧盟(EU)和日本正在研究在本次决议案中加入成立“北韩COI”的内容。 担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秘书长的人权高专办代表皮莱本月14日也曾发表特别声明主张说,现在必须成立COI,由联合国出面对北韩人权犯罪进行国际调查。 皮莱说:“我们曾期待北韩人权状况能在新领导人上台后有所改善。但金正恩执政一年后的今天,北韩人权状况丝毫没有改变。现在必须对北韩一直以来的肆意犯罪展开全面和正式的国际调查。” 皮莱去年12月还和脱北者姜哲焕和申东赫进行面谈并了解北韩实情。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WGAD)已认定后两者的家属被监禁在北韩收容所。 韩国外交部人权大使金映浩对此表示,WGAD的本次决定与国际社会关于必要成立COI的共识不无关系。 如果日本或欧盟下月提交包括成立北韩COI内容的北韩人权决议案,则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很大。针对北韩的决议案在47个成员国参加的联合国人权理事国会议上曾以过半支持率获得通过,而且表示支持的成员国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今年,一直挺北的中国、古巴和俄罗斯不在安理会理事国之列,所以非常有利于通过决议案。 民间组织“防止北韩反人道犯罪行为国际联盟(ICNK)”也积极主张成立北韩COI。ICNK是由全球40多个人权组织和活动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活动目标就是在联合国成立“北韩反人道主义犯罪调查委员会”。其中包括人权观察组织、国际特赦组织、国际人权联盟三大国际人权组织。正在为北韩人权奔走的前统一院次官金锡友说,北韩COI将起到向国际社会揭露北韩政权肆意侵犯人权真相的作用。 ‘)}
联合国人权机构通过叙利亚人权状况决议草案
据中国《国际在线》消息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1次会议28号表决通过了由摩洛哥、沙特、利比亚、突尼斯等7个阿拉伯国家联合提交的名为“叙利亚人权状况”的决议草案。俄罗斯、中国、古巴投了反对票,印度、乌干达、菲律宾投了弃权票。 中国代表表示,从根本上解决叙利亚问题,关键是坚持政治解决的大方向。中国在叙利亚问题上一直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和负责任态度,愿同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公正、和平、妥善解决叙利亚问题。 这份该决议草案和人权理事会以往通过的叙利亚问题决议基调一致。决议草案强烈谴责了在叙利亚境内发生的包括对平民使用重型武器、实施大屠杀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对叙利亚的人道主义援助。决议草案承认叙利亚政府和反政府武装均犯下了侵犯人权行为,但需要指出的是,草案花费了大量笔墨对叙利亚政府军和亲政府民兵组织“沙比哈”种种侵犯人权的行径进行指责,对反政府武装侵犯人权行为却所言甚少。 本月17号,叙利亚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叙利亚人权状况的最新调查报告,因此在决议草案中也出现这部分内容。决议草案强调叙政府军和“沙比哈”民兵组织应该对5月发生在胡拉镇的屠杀事件负责,要求延长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的任期,并呼吁叙政府与调查委员会全面合作。 与人权理事会之前的多份决议不同的是,这份决议草案增加了谴责叙利亚境内包括恐怖主义行为在内的所有暴力行为的内容。 news@theasian.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