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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院通过北韩儿童福利法案

美众议院通过北韩儿童福利法案

韩国媒体 《朝鲜日报》 1月3日 消息,“美众议院通过北韩儿童福利法案” 继2004年制定《北韩人权法案》后,美国议会当地时间1日又通过了一项新法案——《北韩儿童福利法(North Korean Child Welfare Act of 2012)》。而韩国议会已有9年仍然未能通过北韩人权法。 美国议会当天全票通过《脱北儿童福利法案》,表明了美国政界对北韩居民和脱北者的福利及人权问题予以持续关注。这与美国政府对北韩采取强硬制裁措施形成鲜明对比。 目前,美国政界将所有关注点和力量都集中在表决“财政悬崖”议案的问题上。当天,美国众议院在这种情况下,仍向国会全体会议提交并通过了《北韩儿童福利法案》。如果在第112届国会会议结束(2日)之前未能通过该法案,则只能等到下届会期重新推进。这说明美国议会对该法案十分关注。 这项法案是对美国下届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加州共和党议员爱德华-罗伊斯去年4月发起的《关于援助无国籍北韩儿童战略开发等的法案》的部分内容加以修改。当时,罗伊斯在国会会议上指出:“该法案可以帮助那些身处世界上最危险环境的儿童,是一项重要举措。目前,脱北女性在中国遭到拐卖或死亡,她们所生育的子女成为孤儿的悲惨事件屡屡发生。帮助领养这些孤儿,可以说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在去年9月和上月28日通过了该法案。由于参议院对该法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所以当天众议院再次表决通过。 据原案规定,援助滞留于第三国家的北韩孤儿是义务事项,但有意见认为一些内容和国际法冲突,故在新法案中修改为“劝告事项”。新法案规定,美国国务卿应定期制定和向议会汇报关于北韩儿童在外流浪的情况、增加他们利益的方案以及领养战略等的报告。 而在韩国,由于在野党的反对,北韩人权法已经两次被否决。2005年在第17届国会会期中,新国家党的前身——大国家党首次发起北韩人权法,但当时执政的开放的我们党以“可刺激北韩”为由予以反对,从而自动废除。此后在2008年第18届国会会期中,大国家党重新提出北韩人权法,但遭到在野的民主党反对而没能获得通过。去年11月,新国家党再次发起北韩人权法,然而这次获得通过的希望仍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