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的今天,中国清王朝同大韩帝国签订《中韩通商条约》

《中韩通商条约》是1898年9月11日中国和韩国在韩国首都汉城(今首尔)签订的条约。中国清朝政府的代表是徐寿朋,大韩帝国政府的代表是朴齐纯。双方条约文本均为汉字,共计15款。中方文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寄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

《中韩通商条约》是这两个国家在当时极少数对外签订的平等条约之一。该条约的签订不仅标志着大清帝国与大韩帝国正式建立了公使级外交关系,也开启了中国与朝鲜半岛官方平等交往之先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1899년 – 대한제국과 청나라, ‘한청통상조약’ 체결(消息来源:中国百度百科,The AsiaN编辑整理)

news@theaisan.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