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严正拒绝日本引渡刘强要求

因涉嫌向日本靖国神社投掷火焰瓶而接受引渡审判的中国人刘强(后座)3日晚从京畿道义王市首尔拘留所被释放。<照片=韩联社>

韩国媒体 《朝鲜日报》 1月4日 消息,“刘强获释回国 韩法院视其为政治犯”

韩国法院3日决定“拒绝引渡”中国公民刘强的原因是将刘强视为“政治犯”。日本一直因刘强涉嫌在靖国神社放火而要求韩方引渡。

法庭根据《韩日间罪犯引渡条约》做出这一决定。具体内容是,如果该罪犯所犯的罪行属于政治事件,并猜测将其送往要求引渡的国家后会遭到迫害,就可以拒绝引渡。

作为将其认定为“政治犯”的依据,法庭提出了犯罪动机、目的、犯罪对象靖国神社的性质、损害程度等。

法庭认为,刘强放火的动机来自“对日本制造的史实的认识和愤怒”。法庭表示:“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对日本殖民统治表示政治抗议)犯下了罪行,罪行和政治目的之间具有有机关联性。”

法庭还表示:“刘强的认识和见解与韩国宪法理念以及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和大多数文明国家追求的普遍价值一脉相承。将刘强引渡到日本违背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更是违背大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价值。”

法庭认为,靖国神社“在法律上虽然是宗教团体的财产,但实际上却具有相当于国家设施的政治象征意义”。这是因为这里供奉着主导日本侵略战争的战犯,而且日本政府内阁官员还不顾周边国家的强烈抗议不断参拜靖国神社。

法庭就刘强放火造成的损失表示:“鉴于受损的只有靖国神社外部出口,而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能将这起事件认定为严重、残忍的反人伦罪行。罪行的法律性质虽然是放火,但实际上更接近于破坏,公共危险性不大。”

刘强在接受调查和法庭审判过程中一直主张自己的外婆是韩国人,曾是日军慰安妇。法庭也在判决书中提到刘强的家族史,力挺了这一主张。

根据法院认可的事实,出生于中国上海的刘强小时候是和外婆李南英(1985年去世)一起度过的。出生于平壤的李南英曾在大邱和首尔等地生活,1942年前后通过木浦港被抓到中国,成为日军慰安妇。

据说,刘强的外曾祖父李胜植(音)20世纪40年代是首尔一所初中的教师,后因偷教学生韩国语而被抓到西大门刑务所,遭到严刑拷打后去世。刘强的祖父刘别生(中国人)是抗日新四军的团长,在抗日斗争中于1945年牺牲,1983年被中国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法庭表示,拥有上述家族史的刘强选择外婆忌日(12月26日)到靖国神社放火,时间选择凌晨4时是因为祖父参加的新四军中的“四”字和“死”字同音。

据法务部介绍,刘强4日已获释回国。刘强当天上午8时55分在仁川机场乘坐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中国上海。刘强乘坐的飞机在晚点10分钟后于9时多起飞,将抵达上海浦东机场。